各系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编制和教材选订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进程编制
1.为保证培养方案的稳定性和严肃性,教学进程的编制依据为各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需调整的,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根据校历科学、合理安排周学时,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0节,最少不少于24节。
3.精心选派任课教师,原则上每位专任教师一学期授课门数不得超过3门,兼职教师一学期授课门数不得超过2门。
二、教材选订
1.各专业务必根据教学进程中的课程及开课班级学生人数认真、合理选择教材,避免错订、漏订和少订。
2. 选用教材应与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同高职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匹配。各系(部)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现有教材版本中优先选用近三年省部级获奖的高职教材和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的省部级规划教材(原则上已出版5年以上的教材不得再选订)。
3.相同年级、相同专业的所有班级,同一门课程应选用相同的教材。选用何种教材,开课系(部)门领导(或专业负责人)有最终决定权。不允许任课老师仅凭个人偏好强行选用某种特定教材。
4.请使用统一的教材征订计划表(在教务网站下载)。
三、时间要求
1、2013级和2014级各班级教学进程和教材选订相关表格请于
5月
31日
前通过办公平台发送至教务处收文员。
2、2015级班级教学进程和教材选订工作要求同上,待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后再开展教学进程编制和教材选订工作。
2015年4月21日